(一)凝聚发展合力

加强部省联动,充分利用推动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发展部省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相关重大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落地,协调解决运输结构调整中涉及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铁水联运协调工作机制作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化港口企业集团与铁路企业的合作。沿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加强协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抓好工作落实。各省的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810月底前报部。

(二)加强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好中央和地方已有的资金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地出台促进江海直达运输、铁路集装箱班列等多式联运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出台集装箱班轮、江海直达船、商品汽车滚装船优先过闸(升船机)和江海直达船优先靠离泊等支持措施。鼓励龙头港航企业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吸收社会资本,研究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拓展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完善长江沿线港口和其他内河集装箱港口启运港退税、保税物流等政策措施。加快提升海事、港口服务效率,推动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三)加强督促检查

完善铁水联运统计制度,加强多式联运信息发布。对照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分析评估多式联运发展年度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将多式联运发展纳入重点工作年度考核范畴,加强任务督查和考核。请沿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年度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1月上旬前报部。部将加强指导督促,于每年1月底通报多式联运发展情况。